
在標誌性的燈塔劇院(Beacon Theater),竟然連衣服也被列入不允許攜帶物品清單。
《紐約郵報》報道,這個位於上西城百老匯夾74街至75街之間的著名音樂和喜劇場所,最近列出了一份禁止攜帶的20多種物品清單,其中包括無人機、煙火、牛鈴、懸浮滑板、球棒及衣服等。
去年曾在燈塔表演的喜劇演員迪斯特法諾(Chris Distefano)打趣地說,「不能穿衣服嗎?我希望他們的座位有膠套包住。這個周末,我會在無線電城音樂廳和麥迪遜廣場花園劇院演出──那裡允許我們穿衣服和戴牛鈴。」他補充說,「這張禁止物品清單,看起來應該是在雷克斯島監獄貼出。」
擁有燈塔的麥迪遜廣場花園娛樂公司的發言人表示,將會修改有關告示,這顯然是一個錯誤,穿衣服絕對是允許的。
該公司補充,清單上「衣服」下方其實有一行小字,解釋是禁止任何表現出露骨語言、褻瀆或貶損特徵的服裝或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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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塔劇院表示,將會修改明顯出錯的告示。X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