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藩市選民2016年通過N提案,賦予非公民家長在教育委員選舉的投票權,後遭保守派組織提告違憲,州上訴法院周二(8日)推翻下級法院裁決,容許非公民參與今年11月的教委會投票,裁決也適用於屋崙去年11月選民通過的同類提案。
N提案2016年獲54%支持票通過,2018年生效,成為全州首份同類提案。2022年7月,州高等法院烏瑪(Richard Ulmer)引用州憲法「年滿18歲且為本州居民的美國公民可以投票」條文,裁定新法無效。烏瑪認為該條文禁止州府和地方政府容許非公民投票。
州第一上訴法院周二裁定,「可以投票」(may vote)條文沒有侷限州或地方擴大投票權的權力,特別是對三藩市這類擁有強大自治權的憲章城市(charter city)。州上訴法院以3-0通過暫緩烏瑪的裁決,容許非公民家長在今年11月教委會選舉中投票。
代表市府捍衛N提案的三藩市市府律師邱信福(David Chiu)回應,形容周二裁決「對移民家長是一場美妙的勝利」,會為所有學生和社區帶來更好結果。
三藩市和屋崙兩份提案均遭保守派非牟利組織「美國司法基金會」(United States Justice Foundation)挑戰。創辦人律師萊西(James Lacy)周二稱,其組織可能上訴至州最高法院,也有意訴訟至聯邦法院,以非公民投票稀釋美國公民選票作為論據。
對於選票稀釋的論據,州上訴法院認為,三藩市選民「可以合理認為,將投票權擴大至學童的非公民家或監護人,將增加他們參與學校事務,從而改善教育品質」。
作為加州125座憲章城市之一,屋崙66%選民去年11月通過S提案,授權市議會賦予非公民家長或監護人在教委會選舉中投票。
若周二裁決成為終極判決,將對全州各高等法院具約束力,但其他上訴法院可能會有不同結論。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