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設計顧問公司女職員2019年起,3年間收賄逾23萬元,以協助2間工程承辦商獲取「東京生活館」及Donki 2項翻新項目,涉及工程費用共逾2,500萬元。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女職員早前承認1項串謀受賄罪,判囚3個月。控方認為刑期明顯不足,提出刑期覆核。裁判官陳志輝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為原有刑期已足以反映案件嚴重,駁回申請,維持原判。
亞洲創造有限公司前市場推廣主任彭嘉倩早前認罪判囚3個月,控方認為判刑明顯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主張應以10至11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陳官指即使以10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3分1,再按原有求情理由減刑1個月的話,將判監5個月。陳官指根據案例,若判刑相差僅2、3個月可寬鬆處理,不足以動用覆核權力,再考慮到被告已全數歸還贓款,而刑期覆核一般會再酌情減刑,終認為原有刑期已足以反映案件嚴重,駁回申請,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KCCC398/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