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太小」商標案 最高法院今秋受理

聯邦最高法院宣布,將會受理「特朗普太小」(Trump too small)的商標糾紛案,案件將在秋天新會期展開後排上日程。在這宗案件中,加州一名男子嘗試把這句頗有挑釁意味的短句註冊,因此引發爭議。

綜合美聯社及CNN報道,這次風波起源於2016年總統選舉,當年仍在共和黨提名階段時,參選人兼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發動文宣,嘲笑特朗普雙手太小,言下之意是對方的生殖器尺寸也不會讓人羨慕。

隨後加州男子埃爾斯特(Steve Elster)想將「特朗普太小」的句子印上T恤和帽子,並為此註冊商標,司法部要求行政部門駁回申請,因此導致訴訟。

官員表示,此舉並不代表埃爾斯特不能使用這句話,只是不能以此註冊商標,否則在特朗普沒有同意的情況下,等於侵犯其權利,但上訴期間聯邦法庭認為,拒絕註冊侵犯了埃爾斯特的言論自由權。

聯邦法律規定,如果商標申請涉及「可以識別而且仍然在世的特定人物」,商標中包括對方的姓名、肖像或簽名,除非得到當事人書面同意,否則申請個案應被拒絕。

但埃爾斯特一方認為,「特朗普太小」這句話實質是批評政治人物的口號,禁止註冊的話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假如按照政府的立場,民間便無法向公眾人物表達意見,因此政府的理據並不充分。

2016年競選期間,盧比奧當時形勢落後,為了扭轉敗局,揶揄特朗普身高6呎3吋,但雙手卻小得不成比例,「你們見過他(特朗普)的手嗎?」,「你們知道(坊間)對小手男人有什麼說法」。當時輿論批評,盧比奧此舉有失身分,拉低了總統選舉的格局。

除了這次商標註冊案之外,最高法院上月也同意受理另一宗牽涉特朗普的案件。案中眾議院民主黨要求,索取首都華盛頓的特朗普酒店租賃信息。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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