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維權凸顯法律缺位

(替米 中國)

湖南長沙一社區某女業主自購的停車位遭人霸停數月。在經多次溝通後,對方先以不在家推脫,後來反而要求女業主先提供車位購置合同。一怒之下,業主直接將車位焊死,將車輛堵死。由此引發熱議,不少網友都對霸佔車位的行為深惡痛絕。

現階段中國車多位少的矛盾愈發凸顯。不僅因停車位之爭頻頻引發矛盾衝突,車輛塗鴉、叉車伺候等極端事件也屢屢成為熱議的焦點。

事實上,車位的歸屬在法律上並不難確定。《民法典》中明確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如果是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此外,一旦私人購買或租賃了車位,《不動產權證》或「租賃合同」都能證明業主對車位擁有的權益。

儘管法律歸屬明晰,但在生活中仍不乏吐槽——很多人既不守法又缺乏規則意識。若遇到新聞中所提到的情況,佔據他人車位之後還振振有詞,恐怕也確實不好處理。

看得出來,此次的這位女業主,通過焊死車位的方式維護權益,也是不得已而為之。雖然極端,卻博得了廣大網友的同情與同理心。對於缺乏規則意識、對他人權益缺乏敬畏之心的「霸停」,就是要強力喚醒其良知、對法律的敬畏和對他人權益的尊重。

當前,必須承認,對於業主私人車位權益的保護,確實存在難點。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過度維權現象,是因為業主往往面對「霸停」束手無策。假若都訴諸法律,不僅成本高昂,而且時間漫長。但一味強調「理性維權」,卻常常讓業主有理說不出,在維權路上寸步難行。

法治社會最大的利器,就是讓敢於觸犯他人權益者有畏懼之心。從這個意義而言,對於「霸停」社會還欠缺有效、有震懾力的手段,還需要執法部門、社區物業、車位業主多方發力。讓法律長牙,用嚴厲懲處敦促「霸停者」產生規則意識和敬畏之心,「霸停」現象才會消失。沒有「霸停」的因,極端維權的果自然將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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