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童公路中流彈身亡案 三被告中一人脫謀殺指控

/c2 不幸中槍身亡的華裔男童Jasper Wu。資料圖片

東灣菲蒙(Fremont)男童Jasper Wu於2021年11月6日在行駛的汽車中被流彈擊中身亡,他當時還差幾周就滿兩歲。經過近一個月緊張的庭審,阿拉美達縣(Alameda)高等法院法官取消三名被告中一人的謀殺指控,另外兩被告將進入審判程序。

法官巴頓(Scott Patton)周三裁定,初步聆訊中,針對東灣城市列治文(Richmond)居民傑克遜(Johnny Jackson)的謀殺指控證據不足,他只會被指控持有武器重罪。檢方需要在初步聆訊中確立頗能成立原因(probable cause)。

巴頓說,沒有證據表明傑克遜發起了攻擊,無論他是否如檢方所說屬於幫派,「你不會因為是幫派成員就失去自衛權。」檢方認為傑克遜在槍擊案之後的行為表明他是自願參與槍戰的,因為他丟棄被子彈擊中的尼桑車輛,並在數小時後與關押在三藩監獄的男子的錄音電話中表示要還擊。巴頓指出,傑克遜的座位頭枕中找到一顆彈頭,且沒有證據表明傑克遜成功還擊。

傑克遜律師Annie Eles說這是一個「完美」的自衛案例,她指出法官作出了正確的決定,她的當事人「沒有做任何事情造成這個孩子的悲慘死亡。」

法官當天維持了對另外兩名嫌疑人的謀殺指控,包括22歲的列治文市居民格林(Trevor Green)和24歲的北灣瓦里豪(Vallejo)居民比文斯(Ivory Bivins),裁定檢方有足夠證據將二人與槍擊案聯繫起來。

檢方指這宗高速公路槍擊案涉及四名幫派男子。傑克遜和灣區另一名男子李(Keison Lee)是三藩市幫派Eddy Rock成員,而格林和比文斯是另一敵對幫派Chopper City的成員。

警方有證據表明,李和傑克遜注意到一輛可疑的英菲尼迪車跟隨他們駕駛的尼桑穿過屋崙市街道進入高速公路,兩輛車在Filbert街高速出口附近開始槍戰,這時Jasper Wu正在家人駕駛的車中。檢方指英菲尼迪車內當時有格林和比文斯,他們在康可(Concord)市Sunvalley Mall購物中心的槍擊案中面臨謀殺指控,警方搜查格林家時發現了與Japer Wu案件中相似的彈藥。

在高速公路槍擊案中受傷的李沒有面臨指控。

警方確認他為嫌疑人時,他已經在屋崙市81大道800號街區的一次駕車槍擊中被殺。

本報記者彭詩喬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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