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房委會宣布4月起於租金中退回差餉 為期半年

《財政預算案》提出寬免本年度首兩季差餉。香港房屋委員會今日( 27日 )公布,將由4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為期6個月內,以每個應課差餉物業的寬免額首兩季每季1,000元為上限,按月將差餉寬免額從住宅租戶應付的租金中等額抵銷及悉數轉歸。而租期非涵蓋整個月的租約,轉歸的寬免款額會按比例計算。

適用於所有出租住宅及非住宅租戶

發言人表示,該項轉歸差餉寬免的安排,將適用於所有出租住宅單位,包括繳交暫准證費的中轉房屋暫准租用證持證人。至於非住宅樓宇租戶方面,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亦通過,按「無所損益」的原則,將房委會非住宅樓宇( 停車場除外 )本年度首兩季差餉寬免款額,轉惠予轄下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有關人士可以由4月至9月獲寬免每月差餉,以每個應課差餉非住宅物業每季1,000元為上限。

另外,房委會轄下的晴朗、彩福、駿洋、海達、洪福、葵涌、梨木樹、滿東、安泰、白田、皇后山、碩門、水泉澳、天恩、欣田、迎東、啟鑽及屏欣18個整體承租街市承租商,亦會將差餉寬減額全數轉惠予其檔位的暫准證持有人。房委會轉惠予住宅及非住宅租戶/暫准證持有人的差餉寬免總額,分別預計最多約為11.76億元及1,660萬元,將個別通知住宅及非住宅租戶/暫准證持有人有關的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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