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長簽署新法令 僱員享合法帶薪假

伊州州長普瑞茲克(JB Pritzker)上周簽署法案規定:伊州所有僱員將在明年一月全部享受帶薪休假待遇。所有僱員每工作40個小時可累計1小時帶薪休假,總計至少40小時(5天)。

雖然在許多國家帶薪休假是普遍的法律規定,但在美國卻很少見,目前只有緬因州和內華達州有類似法律。

芝加哥和庫克郡目前的法律已經要求僱主為員工提供至少5天的帶薪假期。

新法案將在明年正式生效。根據新法規,僱主必須每年為員工提供至少40小時(5天)的帶薪休假,和其他州不同的是,伊州帶薪假期可以「以任何原因」使用。

法律規定僱員可以工作滿90天後開始使用帶薪假,但僱主也可以允許員工提前使用。而且新法還規定,未使用的帶薪假期必須每年結轉,最多40個小時。違反該法案的僱主將受處罰,包括罰款和補償員工。但是救生員等季節性員工、聯邦僱員或在大學從事非全職臨時工作的大學生不在法案適用範圍內。本報芝加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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