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歲男子於去年11月,涉嫌在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中犯錯後,以500元行賄運輸署考牌官圖獲考試及格,被控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被告今日(2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及同意案情,被判監6個月。
被告巴宇恒(26歲、車房技工),控罪指他於2022年11月29日在香港荃灣駕駛考試中心附近,無合理辯解而向公職人員即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鄧士楓,提供港幣500元,作為鄧士楓作出或不作出憑其公職人員身分而作的作為,即對在荃灣駕駛考試中心參加駕駛考試的巴宇恒給予及格,而向鄧提供該利益。
案情指,被告巴宇恒於2022年11月29日到運輸署荃灣駕駛考試中心參加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該考試由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主考。
被告在駕駛考試中犯下嚴重錯誤,車輛撞上路邊,獲即時告知考試不及格。他其後向該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元現金利是,圖獲對方給予及格成績。
考牌主任在駕駛考試結束後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其後當場拘捕被告。
廉署發言人指,十分重視公務員誠信,一直與各政府部門保持緊密合作,為公務員提供誠信培訓,確保他們對貪污維持高度警覺。廉署又提醒市民,貪污屬嚴重罪行,市民切勿行賄公務員以換取協助或優待。
法庭記者:楊銘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