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杉磯訊
在美國刑法中有一個特殊領域——「保釋金制度」。保釋金制度允許刑事犯罪被告在庭審前,可以找保釋金經紀人為自己作保,使自己可以不被拘留,等候審判。加州的保釋金制度是如何運作的?前檢察官、現任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亞凱迪亞市副市長鄭博仁律師(Paul P. Cheng, Esq.,如圖)就針對加州的保釋金制度為民眾講解。
「保釋金」是指由被告或第三人存入的資金,旨在平衡嫌疑人和受害人的權利,保證司法程序的公正。利用一系列經濟(保釋金)或者非經濟(承諾候審期間不干擾證人、不重新犯罪、按時出庭等等)的手段對其進行約束,以最大限度確保其遵守法律並出庭受審。保釋金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由擔保公司擔保。
然而,保釋並非對每一項刑事犯罪都適用,其主要取決於犯罪的性質和嚴重程度。保釋金的數額可能是一個固定的數額,法官可以根據犯罪的情況和被告的特點降低或提高保釋金。
(注意:在2019年10月1日,隨著加州參議院第10號法案的通過,加州的保釋制度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該法案規定取消現金保釋,取而代之的是重罪的司法裁量制度,而輕罪則不需要保釋。)
保釋金是如何確定的?
加州各縣對某些類型的犯罪行為都有一個當地的保釋表格:
• 洛杉磯縣輕罪保釋金額表
• 洛杉磯重罪保釋金額表
一旦您被逮捕,您的家人可以查看相關保釋金額表,或要求擔保公司參閱此表,以確定具體保釋金額。
如果犯罪行為相對較輕,如酒後駕車但沒有造成事故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那麼監獄一般會在入檔後釋放當事人,不需要保釋金。
如果您的罪行在保釋表上,那麼監獄會要求您支付該金額或交納擔保債券。負責逮捕的警員可以要求將保釋金設定為高於保釋金表上的數額。在提審時,也就是當事人被捕後的第一次出庭,法官會維持該保釋金,或者根據案件的情況修改保釋金額。當事人的辯護律師可以在提審後2天內要求對當事人的保釋金進行聽證,以質疑保釋金。
在保釋聽證會上,法院可以維持保釋金數額不變,增加或減少保釋金,或在您自己擔保會出庭而不用支付保釋金的情況下釋放您。
如果我要求降低保釋金數額,法院會怎麼考慮?
如果您想降低您的保釋金數額,或者檢方想提高保釋金數額,法院會考慮以下相關因素:
1. 罪行的嚴重程度如何?
2. 是否有人受傷,如果有,傷勢有多嚴重?
3. 是否據稱對受害者進行了威脅?
4. 是否涉及武器或毒品?
5. 是否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
6. 當事人是否有工作,並在社區有一定影響,如財產或商業利益?
7. 有無犯罪記錄?
8. 今後所有出庭的可能性((與刑法典1275(a)(1)相同)。
如果您被指控犯有嚴重的罪行,如:
• 刑法典 187 – 殺人罪。
• 刑法典207- 綁架。
• 刑法典211 – 搶劫或,
• 性侵犯
則法院可能在沒有發現異常狀況作為理由的情況下,不會調整保釋。
這些狀況可能包括:
• 案件事實的變化
• 發現了可定罪或可開脫罪責的證據
• 控方證人失蹤或不願意合作
• 當事人得了重病
• 當事人被發現有大量現金和前往其他州或國家的單程票
(鄭博仁律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