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涉殺兩艾市員警前 已六個月未見緩刑官

殺害兩名艾市員警的槍手佛洛雷斯正在緩刑期間,卻有六個月未見緩刑官。洛杉磯時報

洛杉磯訊

35歲佛洛雷斯(Justin William Flores)槍殺兩名艾爾蒙地(El Monte)員警時正在緩刑期間,但其緩刑官員卻長達6個月未曾見他,並拒絕與其母親討論。

據《洛杉磯時報》報道,事件發生在Garvey和 Central路附近的汽車旅館「Siesta Inn」,警方獲報家庭暴力案件,警員桑塔納(Joseph Santana)和帕雷德斯(Michael Paredes)於下午5時10分左右抵達後,遭旅館房內的佛洛雷斯開槍射殺,緊急送往南加大醫療中心,傷重宣告不治。

就在案發前幾日,洛縣緩刑部門收到有關佛洛雷斯持有槍枝報告,由於是重罪定罪,緩刑期間禁止持有槍枝,其母親科瓦魯比亞斯(Lynn Covarrubias)曾致電緩刑官,告知佛洛雷斯於3月再度吸毒,請求協助,但該官員拒絕與他討論。

法庭記錄審查緩刑官員的採訪表明,佛洛雷斯本應於開槍之前被拘留,洛縣縣督察蘇麗絲(Hilda Solis)已命令監察官辦公室和民事緩刑監督委員會調查緩刑部門,主因是新冠大流行,緩刑官員親自檢查高風險罪犯的工作懶散,該部門還召開了緊急會議。

前聯邦檢察官兼法學教授萊文森 (Laurie Levenson) 表示,佛洛雷斯案顯露出一個過度勞累且資金不足的刑事司法機構出現了許多漏洞事件,該單位每年處理洛縣數十萬人,沒人將它放在首位。

法庭記錄顯示,佛洛雷斯為Quiet Village幫派成員,擁有很多犯罪記錄,包括入室盜竊、多次駕駛違規和因持有毒品而被捕。 2021年初因持有槍枝遭拘留,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處以緩刑。

在殺戮發生的前12天(6月2日),緩刑部門曾收到針對佛洛雷斯的家庭暴力指控和持有槍枝投訴,緩刑官員做了電話登記,並指示他6日出席會面未果。

南加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