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假單據報銷11.9萬 路政署分判商員工拒認罪9月審

路政署分判商員工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向總承建商申請報銷開支11萬9千元,被廉署控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告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定於9月15日開審,預計需時兩天,被告期間續准以5000元保釋。控方表示將傳召6名證人,並會播放約1小時3分鐘的錄影會面片段;辯方則透露被告有機會作供。

被告陸成斌(29歲,項目統籌)被控於2020年7月27日至8月24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即一份看來是由嘉誠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於同年7月16日向和明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發出,而總金額為119,000元的報價單,以意圖誘使均安建築有限公司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其本身或任何其他人不利。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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