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利用殘障法濫訴 失明男子興訟碰壁

佛州一名失明男子,利用「夢想和瀏覽商店櫥窗」證明自己有法律地位援用《美國殘疾人法案》(ADA)控告北灣那柏縣一間地產公司,最終未能如願,遭法官撤銷訴訟。

北加聯邦法院法官伊爾絲頓(Susan Illston)日前裁定,原訴人佛州男子戈米斯(Andres Gomez)未能證明該間地產公司的網站被指控的問題妨礙他在一處實體地點取得商品或服務,因此原訴人沒有法律地位提訟。

戈米斯在法律上是失明人士,利用屏幕閱讀軟件使用互聯網。他提告那柏地產公司Lesti Real Estate Inc.的原因,是對方的官網被指沒有符合「易於訪問和完善建立的行內標準指引,使視障人士可以訪問網站」。

原訴人稱,他嘗試從Lesti網站上取閱那柏物業資料,但由於該網站的技術,他因此無法存取他所需資料。

原訴人請求法院頒佈ADA所賦予的禁制令和律師費,又按照將違反ADA行為變成加州《安魯法案》(Unruh Act)違規的《安魯法》索取賠償。

戈米斯本身是北加聯邦法院的ADA訴訟常客。根據灣區城市新聞社的分析,戈米斯2021年1月起於北加聯邦法院提出134宗訴訟,單在2021年就有84宗,每月平均6.6宗。但踏入2022年,戈米斯變本加厲,今年首4個月每個月平均提訟13.5宗。

戈米斯由聖地牙哥律師事務所Potter Handy代表。不過該律師行上月遭三藩市及洛杉磯地檢署提出訴訟,被指根據該律師行的客戶關於他們提訟法律地位的虛假陳述,於聯邦法院提出數千宗ADA訴訟。但Potter Handy反駁指控,形容當局做法具政治成分。

Potter Handy所代表的另一名客戶、同樣經常援用ADA提告企業的傷殘男子惠特克(Brian Whitaker)本月亦遭滑鐵盧。一名聯邦女法官指惠特克證供不可信,裁定他未具法律地位提告灣區一間餐廳,故撤銷他的訴訟。

ADA容許殘疾人士就進入商店、企業或餐廳等公眾場所的出入障礙提出申索,但僅涵蓋實體地點。除非網站屬於一處公眾場所唯一取得貨品或服務的方式,否則ADA不適用於網站。灣區城市新聞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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