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歧視華人學生訴訟案 成敗深遠影響亞裔在美地位

同源會陳慧華指出,這個備受矚目的訴訟其實是超出了校園的收生政策,它的成敗將延伸至亞裔以後在所有公營及私營機構的公平地位。

本報記者周靜然紐約報道

 

由曼哈頓研究院(Manhattan Institute)主辦一個題為「訴訟平權法案:走進美國最高法院之路」(Litigating Affirmative Action: The Road to SCOTUS)於21日舉行,邀請了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創辦人布洛姆(Edward Blum)及支持原告方的律師薩弗蘭(Dennis Saffran)及同源會創會長陳慧華展開座談,眾人表示,這個備受矚目的訴訟其實是超出了校園的收生政策,它的成敗將延伸至亞裔以後在所有公營及私營機構的公平地位。

布洛姆介紹說,2014年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同時以招生考慮種族因素造成歧視為由對哈佛和北卡羅萊納大學分別提起訴訟。案件在低級法院走過一輪後,今年一月,美國高等法院決定接受兩案併審。原告方須在5月2日前提交陳述,被告方須在7月25日前提交回應,之後原告方有一個月的時間進行書面反駁。高院可能在下月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很有可能會定在10月份,裁決預計將於明年春季出台。
布洛姆說目前亞裔的境遇與猶太人在1920到1950年代相似,猶太學生人數快速增長後,哈佛也曾為猶太裔學生設置入學人數限額。他說1993年哈佛大學收亞裔學生20%,2003年是16.4%,2013年為17%,2014年他提出集體訴訟案提交之後,亞裔生比例又開始提高,今年錄取的新生中亞裔佔到27.9%,不單說明訴訟已經起到了震懾作用,「也清楚展示這20年來哈佛大學是明顯打壓亞裔學生的力證。」
布洛姆說,哈佛大學招生考慮族裔的作法使亞裔學生成了最大受害人。比如,同等條件下,一名亞裔考生如果族裔是西語裔,其錄取機率可以提告75%,如果是非裔,其錄取機率可以提告99%。在哈佛的考生中,亞裔學生考試成績最高,但錄取比例最低。
薩弗蘭表示,平權法案表面上是扶助全國少數族裔學生,但其實是阻礙非裔、西裔及亞裔在社會向上攀升。加州在90年代取消了平權法案後,大學裡的非裔學生有所增加,因此才開始有更多人挑戰平權法案的真正意義。近年來,亞裔學生明顯地受哈佛大學歧視和打壓。如今代表私校的哈佛大學及代表公校的北卡羅萊納大學均面臨訴訟,它的成敗將直接影響公立及私立大學的收生政策。
薩弗蘭說,只有取消招生考慮族裔才能使目前大學中學生各自分派相互對立的情況有所改變。他也呼籲亞裔學生和家長與學生公平錄取組織取得聯繫,共同推進公平錄取。
陳慧華表示,正如特殊高中考試一樣,前市長認為特殊高中有過多亞裔學生,或是其他族裔人數不足,因而取消考試,這是一種滅絕優秀品質的偏見。今天對亞裔學生打壓及亞裔仇恨犯案上升,與當年的排華法案的起因有點近似之處,就是優秀的亞裔在社區過份突出,政府有意打壓及排擠,正如在校園上瀰漫著「你是不屬於這裡的一份子」延伸至社會對亞裔的歧視,職場上的天花板,因此這個備受矚目的訴訟其實是超出了校園的收生政策,它的成敗將延伸至亞裔以後在所有公營及私營機構的公平地位。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