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和零售界反駁 47號提案阻嚇不足

近期南北加州多處皆發生群賊搶掠商店事件,包括洛杉磯商場The Grove的一家Nordstrom百貨公司。美聯社資料圖片

加州近日屢傳集體搶劫商店案件,州長紐森和州檢察長邦塔先後開腔,督促地方檢控官依照現行加州法律加強檢控集體犯罪的不法份子。但各地檢控官和零售界反駁,事實是由選民通過的47號提案根本不足以阻嚇罪犯。

曾任加州地檢官協會會長的愛多拉多縣(El Dorado)地檢官皮亞斯(Vern Pierson)說︰「我們無法以一個社會運作,我們不斷告訴人們偷其他人財物是不會有後果。」加州零售協會主席兼執行長米芝蓮(Rachel Michelin)亦說︰「我們有點感到我們正受襲擊。」

米芝蓮表示,雖然高買變得日益嚴重,但加州和全美其他地方近日發生的集體搶劫行為「令問題提升至全新水平」。

紐森和邦塔周三(1日)先後表示,警方和檢控官仍有法律手段對罪犯究責,前者更呼籲不願檢控的地方官員加強檢控。

但代表小企和獨立企業負責人的全國獨立企業聯盟(NFIB)的加州分會主任卡巴特克(John Kabateck)反駁,認為有足夠法例解決問題是錯誤想法,因為「很明顯是(問題)不會消失」。

紐森多次表示,檢控官可累積多項輕罪變成重罪檢控,但皮亞斯認為這是對「47號提案的嚴重誤解」。他指出,隨後的法庭判決規定重犯的盜竊案需涉及同一受害者,且行為最終招致超過950元損失,他形容「這是非常困難證明」,且州例非常清楚—「我們不可單純將小額盜竊累積成為重罪」。

有份提出47號提案的組織「加州人安全及公義」(Californians for Safety and Justice),其發言人馬菲斯(Will Matthews)指提案中接收贓物、有組織零售盜竊、串謀、嚴重盜竊或集體犯罪等刑法部份,提供了多種渠道可提出更嚴重檢控,只是「太多執法部門領袖選擇互相指責」。

一間與州地檢官協會合作的律師行上周提案,建議任何被兩度裁定不同盜竊罪的人可被判最高1年監禁。皮亞斯形容這是「邁向正確方向的重要一步」,但強調協會無份提案。

去年有一份提案擬收緊47號提案等近年放寬刑期的法例,但遭62%州民反對。

紐森曾稱歸咎47號提案是過份簡單化,又指財物罪案率自提案7年前生效後持續減少。但遭皮亞斯和米芝蓮各自打臉,數字下降純屬商家減少報案。美聯社沙加緬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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