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協會如何在加州取得成功 借鑒草根組織重劃選區下工夫

專家認為,加州的眾多房主協會自 1920 年代以來,致力保持他們的社區原貌。紐約時報

《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專文介紹,洛杉磯市第四選區市議員拉曼(Nithya Raman)剛經歷政治生涯中的重大挑戰。拉曼在市政採行一系列漸進的政策方式,但她建造更可負擔的住屋單位和遊民服務的住房計劃,使她面對強大政治力量的反撲,這些草根力量有可能拔除她選區的大部分選民,如果不是全部選民。

歷史學家邁克·戴維斯 (Mike Davis) 在其 1990 年出版的名著《石英之城》中寫道,「當代南加州最強大的『社會運動』是由名義上社區或土地名稱組織的富裕房主的運動,他們致力於保衛家園、價值觀和鄰里排他性。」戴維斯談論的是房主協會,自 1920 年代以來,這些協會一直在組織,保持他們社區原貌。

這意味著實施「契約限制」,將黑人和亞裔家庭拒之門外,以及透過城市選區重劃的各種嘗試。直到最近,這些主要存在於中上階層社區的組織大多私下運作。戴維斯寫道,「在 20 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房主協會一直是中產階級重要類似工會的『組織』。然而,它們仍存在很大的未知領域,被城市歷史學家和社會學家所忽視。」拉曼是代表洛杉磯市議會第四選區的市議員,選區包括少數超級強大的房主協會。特別是「謝爾曼奧克斯房主協會」和「漢考克公園房主協會」,他們如何爭取劃分不同選區令人關注。

山谷之王

謝爾曼奧克斯 (Sherman Oaks) 是洛杉磯市的準郊區,將價值數百萬美元的豪它獨立屋住宅與狹長的公寓樓混合在一起,造成貧富雜處。從技術上講,它的7萬多名居民是洛杉磯市的一部分,但他們中許多人自認是獨特社區,擁有自己的價值觀、人口分布和政治。

謝爾曼奧克斯或許是拉曼選區中最奇怪、最不合邏輯的部分。它延伸到第四選區的連接地之外,並與其所謂的「利益共同體」脫勾,「利益共同體」這個詞在南加州通常是屋主組織或房客組織的簡稱。

現年 76 歲的律師理查德·克洛斯 (Richard Close) 自 1977 年以來便一直擔任謝爾曼奧克斯房主協會 (SOHA) 的負責人。在波士頓郊區長大的克洛斯,在長達44 年的管理期間,很早就從他父親律師合夥人、美國眾議員托馬斯·萊恩 (Thomas Lane) 加入政治組織,將這個組織變成加州最強大的政治組織之一。

在 1970 年代後期,克洛斯與一位名叫霍華德·賈維斯(Howard Jarvis)的激進分子合作,為加州13號提案發起倡議,以支持1978年通過的加州憲修正案。該倡議有效地凍結加州住宅物業稅在購買價格,並可追溯到1975年。因此,如果當年以24萬美元價格購買下一套房子,而那所房子現在價值220萬美元(這種情況很常見),那麼實際上只需支付與40年前幾乎相同的稅單加上調整後的通貨膨脹。

這項法律抑制該州的稅基,並被指責為從學校經費短缺、到住房市場停滯到整個州財務困境的一切原因。

它還給房主一種政治認同感,同時鼓勵人們盡可能長時間地持有,還將他們的房屋和優惠稅率繼承給子女。加州人以65%的選票通過第13號提案,直至目前仍受歡迎。

克洛斯說,「霍華德·賈維斯過去常來參加我們的會議。他非常有魅力。我們有人民,他有魅力。」克洛斯是正確的:他確實擁有人。

在13號提案的鬥爭中,克洛斯會從每月的會議密切關注他自己的社區,居民在會上發表什麼長串的建議和不滿。他還會進入周邊無論貧富的社區,嘗試會見其他業主協會的負責人。如果還沒有房主協會成立,他會鼓勵居民成立。克洛斯說,「我是一名委託人,我找到強硬能推動工作的人,我們在聖費爾南多谷冒著90多華氏度的高溫下,沿路取得連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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