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擬要求民眾 出入夜店須出示接種證明

編譯組/洛杉磯綜合報道

洛縣部分室內場所已要求顧客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洛杉磯時報

洛杉磯縣衛生官員15日宣布正計畫一項新命令,要求全縣在室內酒吧、釀酒廠、啤酒廠、夜總會和休息室出示疫苗接種證明。

該計畫包括超過萬人以上的戶外大型活動參與者和工作人員,他們在活動前72小時內出示疫苗證明或新冠陰性檢測結果,並要求組織者10月7日之前遵守。

酒吧、夜總會、啤酒廠、釀酒廠和休息室等室內公共場所將要求顧客和員工10月7日之前至少接種一劑疫苗,並於11月4日之前完全接種疫苗。洛縣公共衛生局長費雷爾說:「這些機構已要求顧客出示證明,並且只替有資格接種疫苗的成年者提供服務。」

官員也建議餐館開始驗證室內用餐者的疫苗接種狀況,並準備本周晚些時候修改且更新命令。費雷爾說:「這是一條合理的前進道路,可以讓我們打破病例激增循環,降低傳播風險,並增加疫苗接種覆蓋率。」

部分餐館和酒吧已開始要求顧客出示疫苗接種證明,若他們沒能接種疫苗,則須出示陰性檢測證明。數周以來,政府官員一直考慮強制要求提供疫苗接種證明,8月洛杉磯縣督察會投票決定要求居民出示疫苗接種證明才能進入某些室內空間。洛市議會上個月還投票決定指示檢察官起草一項法令,要求顧客至少接種一劑疫苗才能進入室內公共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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