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拘七旬翁涉披露助查內容 並就宏福苑大火發煽動仇恨言論

警務處國安處今日(6日)較早時間拘捕一名七旬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第24條「煽動意圖罪」。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於12月2日邀請一名71歲本地男子到旺角警署就一宗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協助調查,至翌日他在社交平台公開相關內容,惟警方早前已鄭重提醒,指不能透露調查過程,認為其相關行為屬非法披露,已達致向其他人通風報信的效果。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楊偉亨攝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楊偉亨攝

 

李桂華又指,該名男子亦在火災後,於社交平台發放大量煽動意圖資料,包括煽動市民對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作出仇恨,形容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是「以災亂港的始作佣者」、「中央政府對香港政府的災情支援只是做戲」。

李桂華指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充斥大量假消息,例如「警方出動裝甲車鎮壓災民及義工」、「操普通話人士偷震災物品」、「消防裝備不足」等,全部都是製造仇恨,挑起中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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