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i高科院前兼任講師認向學生索賄2萬元 官斥以權謀私情節嚴重 押後12.17判刑

自資院校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高科院)前兼任講師向一名學生索賄並收賄兩萬元,以確保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俗稱FYP)獲得合格成績。他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近年承受沉重精神壓力影響精神狀態才作出「判斷失準」的行為。主任裁判官張志偉直斥被告違反誠信、以權謀私,行為影響學生及院校在工程界的認受性,破壞香港的國際信譽,案情嚴重,決定為被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本月17日判刑,被告期間還押小欖精神病院看管。

被告向學生施壓索賄助獲B+評分

68歲被告吳瑞庭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他承認在任教期間負責指導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去年11月起與學生定期會面時,多次向涉案學生表示不會給予合格成績,並以此施壓索取金錢,聲稱可保證其專題研習通過,他起初要求學生支付4萬元,經協商後學生願意分兩期支付共3萬元,他便承諾若學生遵守協議便可獲B+評分,另一學期更可獲A級成績。

被告表明學生沒有能力取得好成績,不必再努力,只需遵守協議,要求學生到自動櫃員機提款,他最終於去年12月10日收取該學生2萬元現金,承諾確保該生的專題研習獲合格。他被廉署人員拘捕時身上有涉案2萬元現金,錄影會面時亦承認向學生索賄4萬元,正式收取2萬元,而THEi高科院禁止員工向學生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多年來仍能教書並貢獻社會,被告育有兩名孫子女,其中一名患有自閉症,被告作為教育工作者,深知病情對孫子的影響,由於自閉症最佳改善時機在六歲前,現時治療費用以數萬元計,被告亦長期承受家庭壓力。辯方解釋被告索取及收取金錢的行為是他「判斷失準」的行為,被告近年承受沉重精神壓力,犯案與其精神狀態有關,他願意接受醫生診治,但公營精神科服務需輪候至明年。

涉案學生重新交功課延誤半年畢業

張官指,涉案學生受事件影響後需重新交作業及獲取評分,最後獲得C+成績,延誤半年才畢業。而案件曝光後,校方安排新導師指導6名學生重新完成畢業專題研習,可見所有受被告指導的學員均受影響,學術評估出現不公,事件嚴重損害誠信及院校聲譽。張官提到,若學生就範而不投訴被告,則會成為同謀,毁其一生。

張官批評被告索賄收賄的行為違反誠信,以權謀私,影響學生及院校在工程界的認受性,破壞香港廉潔社會的國際信譽。辯方雖建議法庭考慮緩刑或社會服務令,但張官認為案件情節嚴重,不得過分考慮個人情況,但會先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以決定判監時需否安排精神科治療,並押後案件至12月17日判刑,被告期間還押小欖精神病院看管。

案件編號:ESCC1494/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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