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原主席藍天立今年5月落馬。中紀委今天宣佈將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並且公佈其6宗罪。
1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背新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喪失黨性原則,在黨內搞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對抗組織審查;
2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
3違反組織原則,違規選拔任用幹部;
4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5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
6目無法紀,貪婪無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中紀委稱,決定給予藍天立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