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假津貼申請資格與規定

勞工法信箱 司徒勁

問﹕我父親最近生病動手術,手術後需要家人帶他回家而且在他康復期間照顧他一段時間,大約一個月左右。我在目前這家公司工作了大概六個月,每個月賺取不到五千元。經理說,我可以請假回家照顧父親,但在期間公司不會支付工資。我擔心平日沒有多少積蓄,如果請假照顧父親的話,沒辦法對付日常的生活支出。經理建議我申請家事假津貼Paid Family Leave。但問題是,我和我的父親都不是美國公民,而且我也記不起來我有繳納過這種津貼的保險金。我想知道我到底夠不夠資格領取這種津貼。

答﹕你是符合資格領取家事假津貼的,既使你和你父親兩人都不是美國公民。當符合資格的工人有需要請假照顧有嚴重健康問題的家人時,這種津貼為他們提供每年最高可達八個星期的部分工資。家人包括父母、孩子、配偶、或者生活伴侶。如果這個工人為了留在家照顧新生孩子,包括新領養的孩子,也夠資格領取這種津貼。

如果你父親連續三天臥病在床,不能自理,他就屬於有關法律中所謂「嚴重健康問題」的定義。至於繳納保險金的問題,你看一看每期工資單上的扣稅項目,其中的SDI,即州傷殘保險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即是這種津貼的保險金。如果你去年所得超過三百元的話,不管工作是全職或者兼職,也無論工作時間的長短,你就符合了收入上的規定。

從今年(2025年)開始,大多數的工人可以得到最高等於他們正常工資90%的家事假津貼,最高限額是$1,681。你應該在放假的第一天後馬上申請,如果在放假了41日後才去申請,會令你失去部分或者全部津貼。

雖然你符合資格領取家事假津貼,但因為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時間不夠長,不會受到聯邦的家庭健康假期法案FMLA或加州的家庭權利法案CFRA的工作保護,意思是老闆不需保證你銷假後仍然為你保留工作。

所以如果可能的話,你應該要求老板以書面同意,當你銷假後仍然為你保留工作職位。

負責辦理家事假津貼的是俗稱EDD的失業局,他們的中文電話是1-866-692-5595,網址是www.edd.ca.gov,你也可以聯繫勞工法律中心的工作家庭計劃1-800-880-8047。勞工法律中心和家事假津貼合作項目一齊為工人提供免費的有關家事假津貼的訓練以及協助。網址是www.paidfamilyleave.org。

【本專欄試圖為大家提供準確、簡明的有關就業方面的加州法律常識。不過,由於法律以及法律程序經常變化和解釋不同,Legal Aid At Work勞工法律中心不能保證文件的內容是最新的,也不能為內容運用的結果負責。讀者不應依賴文件提供的資料。你應該就個人的特殊情況,向律師或者有關機構查詢。三藩市法律援助會勞工法律中心供稿,求助電話:415-593-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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