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與稅務總局今日(1日)聯合發佈黃金稅收新政策,不論是直接銷售還是加工後銷售,將不再允許零售商在銷售從上海黃金交易所購買的黃金時抵銷增值稅,或影響內地黃金市場消費者。
據公告,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標準黃金時,賣出方會員單位或客戶銷售標準黃金免徵增值稅。但未發生實物交割出庫和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情況,稅收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對於會員單位購入標準黃金用於投資性用途並將其直接銷售或加工成投資性用途黃金產品時,需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僅能向購買方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公告明確指出,納稅人不通過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以上措施可能會增加中國消費者購買黃金的成本,並影響中國作為全球頂級黃金市場的消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