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輛領牌新規例於12月22日起實施,運輸署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棄置車輛不僅影響市容,更對環境造成負擔。新制度實施後,署方會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需要在3個月內續領車牌、劏車或永久送離本港後取消登記,如非有實際困難或合理理由申請豁免,即屬犯罪。車主需留意名下車輛的牌照狀況,確保完成登記及領牌手續。
運輸署提醒車主,尤其是不在香港的車主,及時妥善處理名下兩年或以上未領牌的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車主身在外地如何處理?
如果身處海外但名下有未領牌的車輛,應立即採取行動:
1. 查閱牌照:使用「牌證易」網上平台查閱車輛牌照到期日子(https://bit.ly/3J40R2l)
2. 網上續牌:於運輸署網上服務平台(https://bit.ly/4mKeTUr)提交申請
3. 委託代辦:委託在港親友或代理公司代辦續牌手續,確保文件齊全
4. 取消登記:如有關車輛已永久送離╱出口香港,須填妥表格(https://bit.ly/48DIvQb),連同所需文件交回運輸署
網上續牌小錦囊:https://bit.ly/3WzkEKh
新制度詳情:https://bit.ly/4npLfoh

車輛領牌新規例還有兩個月便會於12月22日起實施。運輸署FB圖片

運輸署指棄置車輛不僅影響市容,更對環境造成負擔。運輸署FB圖片

車輛領牌新規例還有兩個月便會於12月22日起實施。運輸署FB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