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轉送深切治療部時氧氣瓶氣閥未被打開 護士無按指引次序使用氧氣瓶 供稱:我根據專業判斷

79歲老翁前年在明愛醫院留醫時,出現腹痛及血含氧量下降,被轉移到深切治療部期間,院方疑沒有打開老翁的氧氣瓶氣閥,老翁終在同日證實不治身亡。死因庭今續研訊,負責調較氧氣瓶度數的護士供稱,不曾負責扭開氧氣瓶的開關,周官質疑其使用氧氣瓶的步驟與院方指引不同時,她回應「我根據專業判斷」。護士補充,調較氧氣瓶度數後聽見有氣體從氧氣瓶噴出,惟同意有機會是殘餘氣體噴出的聲音,而非開啟氧氣瓶時產生的聲音。

資深護士協助調較氧氣瓶度數但無扭開開關

時任明愛醫院病人助理陳詠珊口供在庭上讀出,前年11月28日上午當值時,護士長指示她協助運送氧氣瓶,她立刻隨手從架上取出一支氧氣瓶放在死者床尾。陳當時並無作檢查,僅將氧氣瓶放下後便離開。

時任眼科部門資深護士戚慧芝憶述,當日上午9時許,自己負責在診症室協助醫生接收新症,死者並非她負責的病人,惟聽見其他醫護指死者情況不樂觀。約11時許,她與醫生為死者病床對面的病人診症時,目睹死者在病床上「駁住好多儀器」,其後聽見同事指死者須轉往深切治療部。

戚續供稱,自己曾協助準備儀器的運送,將死者的心電圖監察儀器接駁到床邊,她見氧氣瓶放置在死者的床尾,遂協助調較氧氣瓶的度數。戚補充,當時有問同事須將氧氣瓶調較至幾多度數,並獲告知須調較至5度,故「我就擰咗氧氣個錶去到5度」,形容「擰開嗰下有氣噴嘅聲音」,惟直言沒有負責扭開氧氣瓶的開關。

無按指引次序使用氧氣瓶「我根據專業判斷」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關注戚處理氧氣瓶的步驟,戚回應,先開啟氧氣瓶,然後調較度數,再將喉管接駁至氧氣瓶。周官引述醫院指引,要先駁喉,才開啟氧氣瓶,然後調較度數,周官質疑戚的步驟與院方指引不同。戚回應,案發時沒有就處理事發氧氣瓶步驟進行過培訓,惟同意「嗰次序有分別,我唔反對佢(院方)嘅次序」,明言「我根據專業判斷」作出自己的步驟,認為先開氧氣瓶後才接駁喉管的做法,對病人更有利。周官續質疑,戚是否有就自己使用氧氣瓶的步驟諮詢上級或導師,查問使用次序是否正確,戚回應「無」。

院方代表引述指引,當氧氣瓶使用完畢後,不論裏面餘下多少氧氣,都要將殘餘氣體噴出,氣體噴出時會有聲音。院方另指,開啟氧氣瓶時亦會有氣體噴出。戚確認,補充案發時調較氧氣瓶度數後,聽見有氣體噴出來。院方大膽假設,由於戚當時聽見有氣體噴出的聲音,故以為氧氣瓶的開關已開啟,惟當時有機會只是殘餘氣體噴出的聲音,戚同意。

死者陳全福終年79歲,生前為退休人士,沒有長期病患,私家醫生在2023年5月診斷死者患柏金遜,遂轉介死者到瑪嘉烈醫院治療。死者在瑪嘉烈醫院留院1週後,發現死者右眼白內障,遂將死者排期在同年9月到明愛醫院進行手術。死者同年9月入院時被發現高血壓,手術期押後至同年11月29日進行,死者在11月27日入院等候手術,翌日離世。

案件編號:CCDI-989/2023(SH)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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