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 方便營商 費用由市場決定

《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在9月26日於立法會上獲得通過,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亦將於202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現時,任何人如有意經營須要牌照或同類文件方可營運的處所,均須取得由消防處處長發出的證明書或通知書,證明有關處所符合所有相關的消防安全規定,不會令處所內的人面對不必要的火警風險,方可獲監管當局發出牌照或同類文件。

為方便營商,並善用市場上專業及合資格的人力資源,消防處將於2025年11月1 日實施「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下稱”計劃”),註冊消防工程師將獲准為《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中所表列的處所的牌照申請人提供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及發出證明書的服務。

消防處會以分階段方式實施計劃,讓註冊消防工程師累積經驗和專業知識,為日後處理其他涉及潛在消防安全風險更高、更多樣化的持牌處所牌照申請奠下穩紮基礎。計劃的首階段將在以下食物業牌照申請過程實施:

普通食肆
小食食肆
工廠食堂
綜合食物店
食物製造廠(包括烘製麵包餅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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