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酒店房作流動洗黑錢中心 警識破拘18男女涉洗6000萬犯罪得益

警方發現有犯罪集團主腦招攬成員,租用不同地區酒店房間作流動洗黑錢中心,而且頻密轉換地方,掩人耳目,警方經情報分析後,過去兩日一連兩日進行打擊洗黑錢行動,成功瓦解一個洗黑錢的犯罪團夥,以「串謀洗黑錢」罪拘捕18名男女,當中包括犯罪團夥的主腦、骨幹成員及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及於今年1月至8月處理超過港幣6000萬的犯罪得益。

行動中檢獲多部手機。林思明攝
行動中檢獲多部手機。林思明攝

 

行動中檢獲多張銀行卡。
行動中檢獲多張銀行卡。

 

 

 

港島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文智陽(圖左)及高級督察黃立人講述行動。
港島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文智陽(圖左)及高級督察黃立人講述行動。

 

港島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文智陽講述行動詳情時表示,被捕18人包括13男5女,年齡介乎29至61歲,大部分報稱無業,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其中4人為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另有14人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港島總區刑事部透過情報收集、分析以及相關調查工作,辨識到一個本地洗黑錢團夥,情報顯示相關主腦及骨幹成員積極招攬本地人士,在傳統及數字銀行開設傀儡戶口,處理懷疑犯罪得益,部分亦涉及境外詐騙案件款項。另外,核心成員會指派傀儡戶口持有人提取現金或進一步將款項轉走。經調查後,發現當中涉及超過30個銀行戶口,在過去8個月內,合共清洗過港幣6千萬懷疑犯罪得益。

有關團夥犯罪手法方面,調查發現相關核心成員會租用不同地區酒店房間作為一個流動洗黑錢中心,用以組織及策劃洗黑錢活動,包括安排傀儡戶口持有人到達房間操作相關戶口。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有精密安排,會非常頻密轉換洗黑錢中心位置,例如每3至5日就轉一次,刻意隱藏自己。雖然的確增加警方調查難度,但警方經部署後都能鎖定洗黑錢中心最新運作位置。

前日9月17號晚上,探員認為時機成熟,採取拘捕行動,突擊搜查位於尖沙咀區一間酒店房間,即場拘捕6名人士,其中包括4名主腦及骨幹成員,以及2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在現場搜獲港幣現金超過29萬元,多部手提電話,及小量懷疑毒品,包括冰毒,可卡因及依托咪酯。除「串謀洗黑錢』罪行外,警方亦以管有危險藥物罪拘捕6名在場人士。

其後,探員繼續於全港多個地區展開拘捕行動,再拘捕多12名相關的傀儡戶口持有人,拘捕行動仍然進行中。

高級督察黃立人補充,藉住打擊洗黑錢行動,警方警告不法份子勿再從事洗黑錢活動,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財產屬於犯罪得益而仍然處理,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及罰款500萬元。同時,警方提醒市民,不法分子會以不同藉口借用或購買銀行戶口作為洗黑錢用途。即使對方是相識,若戶口涉及處理犯罪得益,戶口持有人亦可能需要負上刑責。另一方面,就住個別洗黑錢案件性質及情況,警方會與律政司商討,根據上述條例,申請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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