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8日)裁定,允許總統特朗普解雇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一名委員,儘管聯邦法律原本意在限制白宮對該機構的掌控權。此舉直接挑戰1935年最高法院「亨弗里執行人訴美國案」(Humphrey’s Executor v. United States)的先例,該案曾確認總統不得無故解職FTC委員的限制。
《國家廣播公司》(NBC)報道,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發布命令,暫時阻止一名法官恢復瑞貝卡凱莉斯勞特(Rebecca Kelly Slaughter)職位的裁決,案件仍將繼續審理。命令雖未明確表示法院最終如何處理特朗普政府的緊急請求,但釋放信號顯示,法院可能會授予總統更大權限,以無需理由解雇獨立機構成員。

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委員瑞貝卡凱莉斯勞特。美聯社
特朗普今年3月同時解雇了五人制FTC中的兩名民主黨籍委員——斯勞特與阿爾瓦羅貝多亞(Alvaro Bedoya)。兩人均提出挑戰,但貝多亞後來退出訴訟。由於訴訟程序未結,斯勞特仍暫時掛名在FTC官網上。
根據1914年設立FTC的法律,委員僅能因「效率低落、怠忽職守或職務不當行為」被解職。今年7月,一名聯邦法官援引1935年判例,裁定斯勞特勝訴,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亦作出類似結論。但最高法院近年來在涉及其他機構的一系列案件中,不斷削弱對獨立機構的保護,多數大法官對不受總統直接控制的聯邦獨立機構持懷疑態度。
特朗普政府律師主張,相關限制違憲,因其不當限制了總統依憲法第二條賦予的行政部門掌控權。今年,特朗普也曾試圖解雇其他獨立聯邦機構成員,最高法院同樣允許。
FTC由五名委員組成,任期七年,且同一政黨不得超過三人。斯勞特與貝多亞均為民主黨籍,其中貝多亞最初於2018年由特朗普任命,2024年則獲拜登總統重新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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