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最高院裁決 影響幫派罪名量刑

圖為位於三藩市的加州最高法院大樓外景。美聯社資料圖片

加州最高法院最新發布兩項裁決,其中一名囚犯獲免於死刑,恐影響數十年來幫派相關罪名的量刑,並允許數千人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他們的案件。

非牟利新聞組織CalMatters報道,兩項裁決皆基於一項2021年法律。該法律提高了證明某人參與「刑事街頭幫派活動」違反法律的相關證據標準,州最高院以不同方式選擇將新標準應用於過去的定罪。

目前不肯定兩項裁決的影響有多深遠,法官們在兩項裁決中有分歧,反映對如何追溯適用法律的意見不一。

在其中一案中,法官們以4-3裁定,過去幫派相關罪名不符合新法標準,因此不能成為「三振出局」的理由。該訴訟兩名被告佛萊徹(Larry Fletcher)和泰勒(Eric Anthony Taylor Jr.)認為,他們的2015年幫派加重定罪不可作為2020年殺人未遂案「三振出局」判決的理據,因為其定罪在2021年州法生效時仍在上訴中。

州最高院最終認同和撤銷2015年之前的定罪與幫派有關,因此這些罪名不再被視為「三振出局」,將案件發還審判法院,並依2021年法律對幫派犯罪和加重處罰的重新定義來重新審判。

目前不清楚佛萊徹和泰勒案的裁決,對於其他正在尋求推翻《三振出局法》被判終身監禁的人會否產生影響。

州最高院首席法官格雷羅(Patricia Guerrero)對裁決並不認同。她警告,將2021年幫派加重刑期法律適用於過去「三振出局」判決將設下一個「幾乎無法達到」的法律標準。在第二項案件中,州最高院以5-2維持被告阿奎爾(Jason Aguirre)的2009年謀殺和殺人未遂定罪,但將案件發還橙縣審判法院「進一步審理」。多數和反對意見皆表示會推翻被告的幫派加重刑期判決。

加州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罪案猖獗,州議會因此通過立法,提高多次犯下幫派相關罪名者的刑責,後於2021年修法,大幅改變將重罪被歸類為與幫派相關或被認定為幫派「形態」的標準,旨在解決當年立法所造成的不平等和過度懲罰的影響。本報訊

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