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放國歌時背向球場草地侮辱國歌罪成 19歲青年被判社會服務令180小時

19歲青年涉嫌於去年6月,香港大球場舉行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港隊對伊朗隊的賽事期間,在播放國歌時背向球場草地。他否認一項侮辱國歌罪受審,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180小時。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強調,社會服務令並非輕判,具相當阻嚇性、警惕性,屬嚴苛懲處,亦有助被告更生。

官指無證被告有預謀或夥同他人犯案

林官上次押後判刑以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今表示被告來自良好穩定家庭,獲家人支持。而被告品行良好,在辯論方面有出眾表現,從不同求情信中可見,被告勤奮有志向及上進,是一位年輕有為,有美好將來的人。

林官引用過往侮辱國旗的案例,指國旗是國家象徵,代表國家尊嚴、領土統一完整,國歌亦同樣適用,故立法保護國家尊嚴的重要性不會因時日過去而改變,相關案例適用於本案。林官同意,涉案行為嚴重性相對較輕,無證據顯示被告有預謀或夥同他人犯案,侮辱程度並非最惡劣。

考慮被告年輕有悔意重犯機會低判社服令

林官考慮到被告年輕,有獨立思考「識得諗」,故認為他不需要輔導,報告亦不建議感化令。林官接受被告展示對行為有悔意,重犯機會低,被告亦承諾會三思而後行。林官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80小時社會服務令,希望被告透過社會服務獲得警惕及阻嚇,從中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再三反思並作更生。

辯方大律師梁麗幗再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已告知父母朋友,不再讓他作出不理性的行為,亦會透過不同報道學習保持開放態度,以不同角度看待事情。她續指,被告願放棄課外活動以履行社會服務令,望法庭判處較短的時數,重申不等於被告不了解行為後果,他望能彌補對社會的損害。

19歲被告劉本晞,報稱學生,被控於2024年6月6日,在香港跑馬地東院道55號香港大球場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

案件編號:ESCC3030/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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