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譴責立信德豪及2人 涉減值評估審計工作缺失 共罰45.5萬元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譴責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簡稱「立信德豪」)及其他兩位人士多次違反審計準則,處以罰款合共45.5萬元,並發出額外持續專業進修指示。

會財局指,於前上市公司國投集團控股及其附屬公司(該集團)於2018年度審計,立信德豪、項目合夥人李嘉威、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白德麟,多次違反審計準則。

個案主要涉及在2018年度審計中,關於該集團銷售點及電子支付業務減值評估審計工作的缺失。該電子業務佔該集團資產重要部分,截至2018年 3月31日,相當於該集團總資產26%或淨資產5倍,該電子業務的減值評估屬於需要重大審計關注的關鍵審計事項,立信德豪及李嘉威未有針對該電子業務的預測收入計算進行分析,亦未有審慎評估該公司的估值師就減值評估所作出的假設。

未有質疑估值師錯誤假設

同時,該電子業務的許可僅屬臨時授出,立信德豪及李嘉威未有質疑該估值師所作出的該電子業務可於逾20年間產生收入的錯誤假設。他們亦聘用了一位估值專家協助審閱該電子業務的估值。儘管該專家的工作存在缺失,他們仍依賴其工作,而未有質疑該專家認為該估值師所採用的關鍵假設屬合理的觀點。

會財局公開譴責立信德豪、李嘉威、白德麟,分別處以罰款24.5萬元、15.4萬元及5.6萬元,又指示李嘉威、白德麟各完成額外持續專業進修小時。

該局指,基於上述受規管者在早期悉數承認其責任,會財局酌情減輕罰款30%,為根據《與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合作的指導說明》可作出的最大寬減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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