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歲裝修工今年8月涉嫌在兩日內4次冒認他人兒子,訛稱捲入交通意外或襲擊案,需要保釋金20至110萬港元,涉款共260萬港元。裝修工今(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4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被告暫准毋須答辯,押後至10月1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30歲男被告程宇謙被控於今年8月12日,在觀塘區崇信街三家村渡輪碼頭,假冒溫國輝的兒子,聲稱因一宗交通意外案件被警方拘捕,需要110萬港元現金保釋,而不誠實地取得並意圖永久地剝奪溫的財產;翌日在美孚新邨第五期地下恆生銀行(美孚新邨蘭秀道分行)外,假冒楊少珍的兒子,聲稱因一宗襲擊案件被警方拘捕,需要30萬港元現金保釋;同日在紅磡旭日街海心公園外近順風街出口,假冒殷瑞卿的兒子,聲稱因一宗襲擊案件被警方拘捕,需要100萬港元現金保釋;同日在荃灣多層停車場大廈外的士站,假冒張龍珠的兒子,聲稱因一宗襲擊案件被警方拘捕,需要20萬港元現金保釋,而不誠實地取得並意圖永久地剝奪張的財產。
案件編號:ESCC 2127/2025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