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涉因商業糾紛綁架商人 持刀指嚇毆打勒索120萬贖金 否認2罪開審

4名男子5年前涉因買賣消毒用品的退貨退款糾紛,向67歲男商人追討欠款未果,聯手策劃駕車綁架男商人,持牛肉刀恐嚇並毆打致流血,又致電商人妻子勒索120萬元贖金,並搶奪商人信用卡後私自提款及轉帳共逾25萬港元。4人否認綁架及搶劫兩罪,案件今於6男1女陪審團席前開審。

控方將依賴CCTV片段、電話記錄及指紋等證據舉證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本案主要爭議在於被告的身份及角色,有被告聲稱案發時不在現場,而控方主要依賴環境證供,包括閉路電視片段、指紋證據、電話記錄及事主供詞來舉證,閉路電視片段顯示2名被告曾使用男事主的信用卡提取現金,並轉帳至首被告的戶口。

本案4名年齡介乎34至39歲的男被告依次為胡烱豪、莊梓峯(Brian)、蔡家寶(KHAMIAM Panya)及歐陽俊雲,蔡家寶在審訊期間獲准保釋外出。4人被控於2020年7月2日至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違反男事主梁金有的意願下,以武力或欺詐方式將他帶走或禁錮,意圖取得用以交換釋放他的贖金或利益。首3名被告胡烱豪、莊梓峯及蔡家寶另被控約於2020年7月2日,在香港連同第4被告歐陽俊雲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搶劫梁金有,劫去港幣104,452元、總額達港幣147,470的據法權產,4張銀行卡及一部流動電話。

擄走事主拳打腳踢再致電家屬索要贖金

控方開案陳詞指,本案是一宗因商業糾紛引發的綁架及搶劫案,梁金有、胡烱豪及胡烱豪的弟弟因商業糾紛結怨,胡烱豪曾多次向梁追討欠款未果。案發當日,3名男子在灣仔街頭將梁金有強行帶上一輛車,莊梓峯負責駕車,胡烱豪坐於副駕駛位,後座則有歐陽俊雲及另一名身份未明人士。梁金有在車內遭受牛肉刀指嚇,被拳打腳踢致流血,期間其東亞銀行及中國銀行信用卡被搶走。

車輛行駛至鶴嘴途中爆胎,蔡家寶便駕駛另一輛車到場,接送包括梁金有在內的涉案人士至大角嘴一間酒店。胡烱豪其後致電事主梁金有的太太,要求梁妻將120萬元贖金存入胡烱豪的銀行戶口。控方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胡烱豪及歐陽俊雲其後曾使用梁的信用卡到銀行提款。

首被告否認參與綁架聲稱案發時不在場

控方指胡烱豪在錄影會面時承認曾向梁追討欠款及致電梁妻,但否認參與綁架,聲稱他案發時並不在場;警方在涉案車輛內發現莊梓峯的指紋,莊梓峯的手機記錄顯示他當日凌晨1時43分曾發訊息予「肥寶」,指「點樣搵地方安置?」,被控方視為與他們綁架梁金有相關的證據。

蔡家寶被捕時表示:「唔關我事㗎,係莊梓峯叫我幫手車人,去到後尾我先知原來呀豪(胡烱豪)佢哋挾咗個阿伯」。蔡向警方解釋他僅受莊梓峯指示接送涉案人士,事後才知胡烱豪等人搶劫了一名「阿伯」;蔡否認有份毆打梁金有。梁金有只認出胡烱豪為其中一名兇徒,另憶述他當時身旁有一名全黑打扮男子將他打至流血。

案件編號:HCCC269/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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