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表示,為以實施一套與國際標準看齊的場外衍生工具資本規定,就《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修訂版草擬本和相關指引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截止提交意見書日期為今年10月13日。
倡豁免對中央結算回購交易施加資本規定
證監會建議對《財政資源規則》作出多項其他修改,包括便利持牌法團買賣中國內地及新興市場股票、大宗商品和碳產品,以及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買賣數字資產期貨及期權。同時,為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區內固定收益及貨幣樞紐,證監會建議,豁免對中央結算的回購交易施加資本規定,藉以促進這些交易在香港進行中央結算,並推動本港交易商同業回購交易市場的發展
證監會指出,早前所提出的場外衍生工具資本規定已參照近期香港《銀行業(資本)規則》及《巴塞爾框架》所作的修改而進行微調,適用於交易商經紀的資本規定亦將大幅降低,而適用於持牌法團的轉移定價處理方式將予以簡化 。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葉志衡表示,將本港的場外衍生工具資本規定與全球標準接軌,對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至關重要,深信這些具前瞻性及包容性的建議將利便創新,並推動香港的離岸人民幣、固定收益、外匯和大宗商品市場,以及數字資產市場的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