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議員倒向業主 租房困局難解

灣區民主黨州參議員愛莎華(Aisha Wahab)懇請同僚為住院的病人和掙扎的家庭著想,支持她的提案,讓租客在房東開始驅逐程序之前,有兩個星期時間支付逾期的房租。但她的SB 436號法案上月未能通過州眾院司法委員會審議。

CalMatters報道,這是進步派民主黨人努力為加州1700萬租房者提供保護的最新例證。立法者今年採取另外積極措施,解決加州住房和無家可歸危機。州長紐森日前剛簽署法案,改革加州的標誌性環保法,以阻止社運人士利用該法阻礙房屋建設。法案觸怒了具影響力的環保團體,但仍輕鬆獲得參眾兩院通過。

當談到要給予租客更多的權力和緩和全國最高的租金時,加州選民以及代表他們的120位州議員大多表示反對。

去年秋天,加州選民果斷地否決了一項允許地方政府阻止業主漲租金的租金管制提案。今春,一項更激進的租管法案未獲州眾院司法委員會聽證,即便該法案由委員會主席、聖荷西州眾議員卡拉(Ash Kalra)提出。

另一項由州眾院住房委員會主席楊馳馬(Matt Haney)推動、限制業主收取除月租外費用的法案,則至少要到明年才可能通過。

由於委員會主席通常很有影響力,這些停滯不前的法案顯示出,議員要通過租金保障措施有多困難。愛莎華是州參議院住房委員會主席。 此次法案未能將逾期驅逐程序的起始時間從三天延長至兩週,是州議會十人租客核心小組的最新挫折。愛莎華提案的特別不尋常之處,在於它是在委員會公聽會上,由民主黨與共和黨聯手否決的。加州大多數被否決的法案都是在幕後悄然逝去。民主黨人對民主黨同僚的法案投「不」的情況也很罕見。

律師出身的州眾議員帕奇科(Blanca Pacheco)表示,曾在驅逐程序中代表業主,「驅逐程序很容易需要兩個月、三個月、四個月」。

同為律師的委員會主席卡拉則從租房者的角度看問題。「他們是租客是因為很多上一代的人在30、40、50多年前能買到房子,而現在他們完全負擔不起。」這不是他們的錯,但這就是我們所處的現實狀況。

他強調,額外11天的寬限期「可讓問題在驅逐程序開始前解決,對雙方都有利」。

房東權益團體和其他法案的批評者也指出,加州已經擁有全國最有力的州租客保護法。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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