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派佔優勢 威州高院推翻老舊墮胎禁令

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自由派多數2日以 4 比 3票推翻了該州已有 176 年歷史的墮胎禁令,裁定該禁令已被新的州法——其中包括只有在胎兒能夠於子宮外存活後進行的墮胎才會被定為刑事犯罪——所取代。

綜合美聯社和《紐約時報》報道,鑒於該州最高法院由自由派法官所控制,因此最新的裁決並不令人驚訝,其中一人甚至在兩年前競選時就承諾維護墮胎權,並在當年11月的口頭辯論中抨擊了有關禁令。

是次被推翻的威州禁令於1849年通過,規定除孕婦以外,任何「故意銷毀未出生孩子生命」的人都可能面臨6年監禁和一萬元罰款,唯一例外是為了拯救孕婦性命而進行的「治療性墜胎」。

雖然聯邦最高法院在1973 年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中裁定墮胎合法化,但威州該項禁令從未被正式廢除。保守派認為,聯邦最高法院在2022 年推翻羅伊案的裁決重新激活了該禁令。

在聯邦最高法院將規管墮胎的權利交還各州後,民主黨籍的威州州長埃弗斯(Tony Evers)和州總檢察長考爾(Josh Kaul)隨即提訴,要求讓1849年的墮胎禁令無效。他們辯稱,該禁令多年來已被其他法令取代,包括禁止在妊娠20周後墮胎、以及要求女性在墮胎前接受超聲波檢查,等待 24 小時後再接受手術及提供書面同意,並需要本人就診才能拿到墮胎藥物。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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