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26日宣布調整歐洲應用商店政策,稱避免因違反《數字市場法案》(DMA)而被歐盟處以5億歐元(5.85億美元)的罰款。
新政策為應用開發者設計了一套複雜的收費和計劃體系,部分開發者現在每完成一次下載需支付三項獨立費用。蘋果還將為歐洲所有應用開發者引入一套新規則,包括對應用商店外的所有數字購買收取5%的「核心技術傭金」。
蘋果宣布的調整並非徹底摒棄此前引發歐盟委員會關注的政策。蘋果表示,並非自願做出這些改變,而是迫於歐盟委員會的監管壓力——後者威脅將處以每日最高5000萬歐元的罰款。蘋果稱相信新方案符合DMA要求,可避免罰款。
「歐盟委員會要求蘋果對應用商店做出一系列額外調整,」蘋果發言人在聲明中表示,「我們不認同這一結果,並計劃上訴。」歐盟委員會發言人未提及蘋果已免於罰款,僅在聲明中稱正在評估新條款是否合規。「作為評估的一部分,委員會認為在決定下一步行動前,聽取市場經營者和相關協力廠商的意見尤為重要。」該發言人表示。
這場博弈是蘋果激烈捍衛應用商店政策的最新例證。通過應用商店下載收取15%至30%的佣金,是這家iPhone製造商的核心利潤來源之一。這也表明,儘管美國一項法院裁決禁止蘋果對海外應用內連結至數字購買網站的行為收取佣金,但蘋果仍堅持享有該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