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賓館經理監守自盜挪用房租逾90萬元明提堂

一名賓館經理涉嫌於兩年內多次竄改賓館訂房紀錄,盜取房租共逾90萬元,並訛稱一個團體客戶拖欠賓館房租,以掩飾其偷竊行為,昨遭廉署落案起訴。涉案經理暫獲准保釋,明(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李紀達,39歲,香港明愛(明愛)前助理賓館經理,被控共8項罪名,即1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6項盜竊罪以及1項欺詐罪。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案發時,即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間,被告負責在明愛張奧偉國際賓館的櫃枱為住客辦理入住手續,包括收取房租及把相關入住資料輸入電腦系統。明愛於2023年初發現有客戶尚未繳付房租逾160萬元,遂展開內部調查,並要求被告提交事件報告。

其中1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在明愛的內部調查中,提交載有虛假陳述的事件報告,訛稱屬自己的手提電話號碼是一個團體負責人的聯絡號碼,及該團體欠明愛房租共逾160萬元。

涉案盜竊控罪指,被告偷竊6筆共約88萬元屬於明愛的房租。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一名住客訛稱,會將對方支付的款項轉賬予明愛作為房租,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對方向他支付逾3.3萬元。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多次竄改賓館訂房紀錄,藉以盜取住客以現金支付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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