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觀塘書店招聘時薪60元的臨時工,要求應徵者回答「皮膚健康狀況」,並註明:「因為老闆對滿臉暗瘡人士有顧慮」,招聘同時向應徵者提出多條問題,包括:是否熱愛運動及曾否得獎,此外對頭髮顏色亦有要求。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查詢指,有關書店已涉嫌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應徵者可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星島頭條》正就事件向平機會查詢。
觀塘書店請人要睇「皮膚健康程度」 聲稱:「老闆對滿臉暗瘡人士有顧慮」 大律師指涉違歧視條例↓↓↓↓



































涉事店書位於觀塘駱駝漆大廈,專售中學教科書,書店在本月初(6月)透過網上平台招聘「臨時書店助理員」,工作職責為:「負責於門市銷售工作、解答顧客查詢、書本陳列及整理。」
該工作時薪60元,空缺有4個,必須輪班,每日工作最少7小時,當中有1小時為「無薪用膳時間」。
該書店聲稱獲聘用者「每日最少可獲得420元」,「每周工作時間結算,工資以現金支付。」
至於輪更更表分三更,早更返「0900至1700」,中更返「1100至1900」,夜更返「1300至2100」,書店聲明「甩更或出現三次遲到」,會「立即中止合作」。
求職者要答:「您的皮膚狀況是否健康?」「您熱愛哪種運動?曾否獲得獎項?」
有網民昨日(16日)在社交平台Threads分享應徵職位的經歷,他向書店發出求職申請後,書店回覆多條問題及規則,要求應徵者回答,以作甄選。
書店提出第一部共6條問題,要求應徵者書面以短訊回覆作答,其中包括:「您的皮膚狀況是否健康?(因為老闆對滿臉暗瘡人士有顧慮)」;另外,還包括:「請回答您熱愛哪種運動?曾否獲得獎項?」;「本公司要求應徵者性格外向及健談。請詳細說明並舉例。」等等。
書店在第二部分則提出6項「本公司的工作環境及條件」,包括:「髮色必須為深色」及「女生禁止使用美甲(因為書本上架時會容易受傷)」,等等。(全部兩部分的問題見上列圖輯)
應徵者:暗瘡人要失業了
樓主在帖文中批評該書店的招聘要求:「書店臨時工招聘要考慮到皮膚健康程度,暗瘡人要失業了,同埋運動能力?有冇攞獎?」,樓主表示「小弟冇滿面暗瘡,但覺得呢個招聘有啲好笑」。
樓主其後又發現,該招聘廣告已下架,他亦沒有回答有關問題,並提醒網民留意:「因為小弟之前返工畀人呃,嗰份工又係面試問埋啲奇怪嘢……希望大家以後搵工嘅時候,覺得奇怪就唔好答!」
網民:啲問題似Speed dating多過見工
帖文引發熱烈迴響,不少網民批評書店提出問題奇怪:「啲問題似Speed dating多過見工。」「老細係咪驚員工返返吓工走去擳暗瘡。」「臨時助理都要答咁多問題,呢類工唔係有手有腳有呼吸就請既咩。」
有網民幽默地提出模擬答案:「健康,但返工就會爆瘡。」「運動攞獎嘅,我走去做全職運動員啦,仲幫人執書咩。」
大律師指書店涉違法:外表有無暗瘡 與賣書沒任何關係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查詢指出,若有關書店因求職者有暗瘡而不聘用,已涉嫌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他指出,除非僱主有證據證明,要求職者沒有暗瘡,有真正的職業需要,才不算違法,但書店售賣書本,明顯與職員外表有無暗瘡沒有任何關係。他表示,求職者如懷疑受歧視,可向平機會投訴,由平機會代向有關僱主提出民事檢控及索償。
平機會資料顯示,《殘疾歧視條例》將殘疾廣泛定義,以涵蓋大部分人可能遇到的疾病及損傷。《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於求職時或在職期間免受歧視及騷擾。僱主不應以殘疾為理由而歧視求職者及僱員,除非:該人士的殘疾令他/她無法執行該項工作的固有要求;提供遷就會對僱主構成不合情理的困難。
來源:88.2.1@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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