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機場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 年青地勤人員獲准保釋8.7再訊

25歲機場地勤人員涉嫌於4月,在機場扶手電梯偷拍女子私密部位,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王證瑜押後案件至8月7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所需文件並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須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羅逸康,報稱為香港國際機場地勤人員,被控於2025年4月1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中場L5上L6近6MC100號舖的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女子X的衣服下方,觀察/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一部Iphone手提電話,若非如此操作該設備,該部位本來不可讓人看到。以及該羅逸康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不理會上述行為是否獲得女子X同意。

案件編號:WKCC2518/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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