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長紐森今年初下令州府公務員回歸辦公室引發訴訟戰。加州政府專業工程師工會(PECG)的最新訴訟指控,紐森在執行命令時未通知一部份獲工會代表的公務員,包括主管和經理。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PECG上周向沙加緬度高院提告州長辦和加州人力資源局,主張兩者皆違反《被除員工權利法》(Excluded Employee Bill of Rights)。這項州法適用於未獲加州《拉爾夫‧C‧迪爾斯法》(Ralph C. Dills Act)保護的公務員。
工會指控,紐森3月初未與工會會面和討論回歸辦公室命令對主管和經理的影響,是違反加州勞工法。
從紐森早前下令公務員從7月開始每周四天回到辦公室工作以來,多個工會提出不公勞工行為投訴,指控州府未與工會討論政府轉變影響而違反加州勞工法,但沒有一個工會像PECG那樣將州長辦告上法院。
PECG先前曾就遠距辦公政策改變向多個部門提起不公勞工行為投訴,包括加州運輸局。加州勞工委員會一名勞工律師提出申訴,指紐森的3月行政命令可能侵犯PECG的集體談判權。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