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總統解僱獨立機構主管 高院強調聯儲局主席除外

最高法院推翻上訴法院判決,准許總統特朗普解僱聯邦獨立機構兩名主管,但也表明這一裁決不適用於聯邦儲備局,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聯儲局主席鮑威爾(Jerome Powell)的壓力。

《紐約時報》報道,高院22日發表全長兩頁的判詞,表示多數派大法官相信「憲法賦予總統行政權力」,除了以往案件確立的少數例外,在大部分情況下可以隨意罷免或任命官員,但聯儲局是「架構獨特的準私立實體」,不受該裁決影響。

雖然判詞沒有公開裁決的投票結果,但進步派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另行撰寫反對意見,表示國家自1950年代以來,總統只會在具備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罷免獨立機構官員,但本屆政府「選擇將法律掌握在自己手中」,多數派大法官頁也正削弱國家長久以來制衡機制。另外兩名進步派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和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均支持卡根的立場。

裁決中的案件涉及績效制度保護委員會(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主席哈里斯(Cathy Harris),以及全國勞工關係委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主席威爾科克斯(Gwynne Wilcox),二人被解僱後入稟法院,表示其所屬的機構由國會成立,因此人事大權也在國會而不是白宮,上訴法院4月審理案件時裁定,政府必須讓他們恢復職務。

值得注意的是,總統特朗普連日多次要求聯儲局主席鮑威爾減息,並透露可能換人,高院今次將聯儲局排除在裁決適用範圍之外,緩解了鮑威爾被撤職的風險。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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