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野火涉縱火青年 稱不應獨自承擔責任

新州一名19歲男子被控4月在該州東部海洋縣(Ocean County)縱火,導致逾1.53萬畝林地被焚毀。他近日受訪時聲稱,事發時共有十多人在場,不應由他獨力承擔責任。

《紐約郵報》報道,海洋縣檢察官辦公室消息指,被告克林(Joseph Kling)於4月23日被控加重縱火及縱火罪。他涉及的「瓊斯路山火」於4月21日爆發,至5月12日方告撲滅。控方指,克林涉嫌點燃一堆木托盤後離開,未有徹底撲滅火種。

克林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當時因朋友發生越野電單車意外需送院,故提前離開。他稱現場仍有約16人,而自己已盡力用泥土覆蓋火種,火勢本來已幾乎熄滅。

除克林外,警方另起訴一名未具名的17歲少年,他與克林同樣被控縱火罪,並因兩人涉嫌向警方作虛假陳述、試圖將責任推諉至數名墨西哥裔人士身上,被加控妨礙拘捕。

據了解,這場山火發生於海洋縣自然保護區內的偏遠地帶,規模屬新州近年之最,導致數千人被迫疏散。本報訊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