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案,上訴庭撤銷48歲「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的無罪裁決後發還重審,陳虹秀受審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年9個月。社工註冊局上月尾開會,主席許宗盛表明傾向對陳虹秀除牌5年,將在日內發出書面通知,陳虹秀需要在28日內回覆。陳虹秀於5月7日申請定罪及判刑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現時暫無聆訊排期。
暫委法官鍾明新上月裁決時表明,涉案暴動發生於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參與示威者超過500人,歷時逾2小時,示威者在警方反覆警告、噴射水炮下仍持續暴動,對峙叫囂;示威者用鐵欄組成三角形路障,附以回收箱等雜物堵塞行車路,導致交通癱瘓;大型縱火情況十分嚴重。陳虹秀當時持擴音器叫喊為群眾撐腰,鼓勵暴動,並非單純穿著同色衣服在場支持,鍾官考慮到陳虹秀任職社工貢獻社會多年,未來或需吊銷牌照,判囚3年9個月。
48歲女社工陳虹秀,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陳虹秀罪成後親自撰寫求情信,提到她現時身體患病需要服藥控制病情,而不少社工案發時到示威現場提供緊急情緒支援,她為免家人繼續擔心,決定不再參與社工總工會,她又指「因我明白一旦被判罪成,我的社工牌照便會被註銷」,交代自己努力尋求出路,修畢理大應用心理學碩士課程
案件編號:CACC106/2025(DCCC12/2020)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