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買加熱煙彈貨不對辦換貨期間遭圍毆搶劫 屯門8童黨認蓄意傷人還押候判

8名年齡介乎12至16歲的童黨去年4月中應另外1人指示,於屯門藍地單車匯合中心埋伏,不問情由之下襲擊1名購買加熱煙煙彈的女子,拳打腳踢對方1至2分鐘。其中1名14歲少年更事前準備扳手,毆打女事主背部,又應其他人指示取去女事主耳機鎖匙。8人其後被捕,今早悉數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蓄意傷人罪,其中3人再承認1項搶劫罪。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一系列報告,期間眾人還押看管。

買加熱煙彈貨不對辦復遭圍毆搶劫

案情指,去年4月13日女事主梁鈞婷透過Telegram以300元向用户「WAICHING123」購買5盒加熱煙煙彈,同日提貨時發現煙彈失靈,遂聯絡另一人安排換貨。翌日下午1時女事主應要求到兆康站換貨,到達後獲3名不知名男女迎接,帶到屯門藍地交匯處屯門單車匯合中心BD0655號燈柱附近等候。

期間女事主突然被人粗言辱罵,回頭時見到8名男被告衝過來,其中1人手持扳手,向女事主施襲1至2分鐘,過程中被拉扯倒地,被人以扳手擊中左邊肋骨,斜孭袋再被兇徒取去,內有1對藍芽耳機、3條鎖匙及1張醫生紙。8人其後逃離現場,有途人目擊過程,尾隨8人並報案,警方終於兆康苑兆賢閣截停拘捕8人。其中14歲少年警誡下承認從家中取得扳手,用以毆打女事主背部2下,又應其他被告指示取去女事主耳機鎖匙。

稱收「卞焯賢」指示施襲

女事主其後送院治理,頭皮及雙手有紅斑,左下胸壁瘀傷觸痛,背部裂傷。眾被告在錄影會面下交代案發前2日有1名叫「卞焯賢」人士叫其中數名被告到兆康站,惟沒有指明會面目的;案發當日集合後,卞焯賢叫眾被告到單車中心襲擊1名女子,但亦沒有說明何故,卞焯賢稱「邊個唔打打邊個」,其後有事先行離開。眾被告應要求到單車中心等候,14歲少年見到女事主後指向對方,餘人遂衝前施襲。

8名被告依次為15歲姓曾外賣員、13歲少年、16歲男學生何嘉誠、12歲少年、14歲少年、13歲少年、16歲男學生鄭梓晞及13歲少年,眾人均承認1項蓄意傷人罪,其中2名13歲少年和1名14歲少年再承認1項搶劫罪。

案件編號:DCCC1299/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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