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歌手謝霆鋒上月27日在啟德體育園舉行尾場演唱會期間,警方僅於3小時內便接獲5宗報案指主場館內發現炸彈,惟經搜查後發現全為虛報,事件疑與演唱會門票糾紛有關。28歲女文員被控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及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共6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劉淑嫻把案件押後至6月20日再訊,已待作警方進一步調查,劉官拒絕其保釋申請,她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將於5月16日再到觀塘裁判法院作保釋覆核。

28歲女被告廖芷筠。陳浩元攝
28歲女被告廖芷筠身形矮小,啡色頭髮,今紮馬尾、戴上口罩、穿上藍白色Nike運動風褸出庭。她聽畢6項控罪內容後均冷靜回答:「明白」。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為女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28歲女被告廖芷筠被稱為文員,她被控5項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罪及1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控罪指,廖芷筠於今年4月27日下午2時40分、3時20分、4時24分、4時26分、5時38分,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傳達予警方,即報案指九龍牛頭角承啟道啟德主場館二樓包括廁所及貴賓室等地方,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另於同日下午2時向香港警務處報案中心報失iPhone 16 Pro,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KTCC854/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