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超
我在商界打滾超過三十年,被騙過無數次。曾經有信譽良好的酒店集團旗下酒店,要求我們提供設計,說項目非常緊急,沒時間準備合約,承諾邊做邊談。結果設計完成,合約仍未定案。最終他們提出完全無法接受的條款,藉此退出,然後免費使用了我們的設計,從未付款。
另一次,一本時尚雜誌邀請我受訪,我答應後,對方送來一盒男性護理產品。訪問刊登了,但同時我的照片出現在港鐵站廣告中,為那些產品代言。我投訴時,雜誌竟說這是幫我增加知名度。
中文有個詞語叫「蝕底」,意思是被人佔便宜。人們通常怕蝕底,因此不願意在未有確定得益之前主動付出。員工不願未加薪而付出額外努力,因為怕對老闆蝕底;公司只向客戶提供最基本的東西,因為怕對客戶蝕底。
但根據我的經驗,有些時候如果自己當時願意蝕底,就不會錯失良機。曾經有個大型運動品牌邀請我們參加設計工作坊,問我們收費多少。我們知道是大品牌,便貪心地開出高價,結果被拒絕了。回想起來,即使不收錢,我也願意做。
另一次,我們應知名百貨公司邀請,創作大型藝術品在店中展示。展品很出色,老闆很喜歡,想納入私人收藏,卻因我們開出高價而交易不成。後來我們沒有空間存放,於是將作品銷毁。我不禁想,如果作品能成為重要收藏,會不會更好?
研究與開發,對任何力求創新的企業都不能少。本質上,這需要大量實驗,而實驗往往帶來很多死胡同和損失。錯誤、痛苦和成本是學習過程中必須付出的。要避免失敗,唯一辦法就是固守舊有方法。但我們能負擔得起不創新嗎?沒有損失就不可能有收穫。不怕蝕底,就是為機會打開大門,誰知道潛在的收穫會有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