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女子向南加州聖伯納丁諾(San Bernardino)警察局提起訴訟,控告警員在2025年5月的一場事件中,將雙手已戴上手銬的她強行重摔在地並導致其重傷,指控警方涉嫌襲擊及侵犯公民權利。
《洛杉磯時報》報道,原告考瑟(Erin Marie Cowser)在週五(3日)提交的訴狀中指稱,事發時她年僅17歲。一名警員在將其上銬後,採取「抱摔」動作令其臉部朝下撞擊地面,隨後更在巡邏車內使其臉部撞擊金屬地板。考瑟表示自己因此遭受腦震盪、失憶、臉部深處割傷及全身多處瘀青。她在聲明中回憶:「我記得當時非常恐懼,接著就完全失去意識,醒來時滿身是傷且神智不清。」
聖伯納丁諾警察局在事發兩天後曾發表聲明,辯稱當時警員正嘗試為其上銬,但考瑟反抗並試圖走開,警員才採取「放倒動作」(takedown maneuver)。然而,考瑟的律師傑拉米拉(Toni Jaramilla)反駁,執法記錄儀(Bodycam)與目擊者影片均證實警員撒謊。訴狀指出,警員塔布斯(Jackson Tubbs)在無警告或正當理由下,從背後猛抓考瑟的背包並將其雙臂反鎖,隨後在無預警情況下進行「強力側摔」(hip toss),使考瑟像「布娃娃」一樣臉部重擊柏油路面,雙腳甚至因撞擊力道飛過頭部。
訴狀進一步指控,警方在事後多次撒謊。警員塔布斯在送醫途中致電考瑟的母親,聲稱其女兒是因為與其他青少年鬥毆才導致臉部「輕微割傷」。傑拉米拉律師指出,警方試圖將傷勢責任推給其他青少年,即便錄像證據早已揭穿謊言,部門仍未修正這套錯誤說詞。
當時警方以非法入侵及參與鬥毆為由逮捕考瑟,但目擊者向警方表示考瑟才是受害者,她在離開超市時遭到一群青少年襲擊。考瑟因傷勢嚴重,至今仍飽受焦慮、羞辱及嚴重情緒困擾。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