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手榴彈爆炸案 調查揭「蓄意」違規

2026 年 4 月 3 日

去年在記者會上宣布三名縣警因手榴彈爆炸殉職後,縣警局長盧納與團隊成員擁抱。洛杉磯時報

一項針對三名洛杉磯縣警局拆彈小組警員在警局停車場遭手榴彈炸死事件的州政府調查發現,存在一系列「蓄意」違反安全規定行為,包括未能提供有效培訓及在去年事件發生前未妥善看管爆炸物。

《洛杉磯時報》報道,該報查閱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Cal/OSHA)紀錄顯示,該局針對7月18日爆炸事件調查結果開出八項違規罰單,罰款金額超過35萬。縣警局已就調查結果提出上訴。

除了先前未公開的Cal/OSHA調查之外,根據兩個機構間持續存在的糾紛中提交的法庭文件,州政府律師指控縣警局阻撓工作場所安全調查並拒絕交出關鍵文件。

比斯凱盧茲中心訓練學院的爆炸造成警探萊姆斯(Victor Lemus)、凱利–埃克倫德(Joshua Kelley-Eklund)和奧斯本(William Osborn)不幸殉職。

凱利–埃克倫德和奧斯本先前在聖他莫尼卡一處公寓大樓內找到兩枚手榴彈。隔日,至少有一枚手榴彈被帶到該訓練學院並引爆。第二枚手榴彈至今仍下落不明。

根據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一名調查員提交給法院的宣誓書,在19份文件請求中,縣警局僅提供兩份。

該局1月15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官介入,強制縣警局交出相關文件。

訴狀稱,洛縣警局僅提供「數量有限的文件」。Cal/OSHA加強調查力度並發出傳票,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強制執行查閱紀錄的要求。

在法庭文件中,代表縣警局的縣檢察官辯稱,其中一些文件屬於「敏感且受限」文件,強調縣警局並未妨礙調查。

美國煙酒槍砲及爆炸物管理局(ATF)也在調查爆炸原因,縣警局內部亦有兩項調查仍在進行:一項針對警探死亡的兇殺案調查,另一項針對第二枚手榴彈失蹤事件的內部調查。

Cal/OSHA表示,已對洛縣警局處以25萬罰款,原因是該部門「未能確保員工在處理爆炸性軍械(包括手榴彈)時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該部門還因訓練記錄不規範、未能識別和評估軍械運輸及儲存風險,以及未妥善看管爆炸物而受到額外處罰。

據悉,2024年Cal/OSHA就曾對洛縣警局處以超過30萬罰款,原因是該部門存在一系列安全違規行為。調查人員稱,這些違規行為最終導致停放在卡斯泰克監獄外的一輛移動射擊場拖車發生致命火災,兩名警員因此燒傷住院,其中一人因傷勢過重不幸殉職。洛杉磯訊

去年在記者會上宣布三名縣警因手榴彈爆炸殉職後,縣警局長盧納與團隊成員擁抱。洛杉磯時報
去年在記者會上宣布三名縣警因手榴彈爆炸殉職後,縣警局長盧納與團隊成員擁抱。洛杉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