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發布人工智能監管令 企業須設安全與私隱機制|細說燊語

2026 年 4 月 1 日

文:曾維燊
圖:美聯社

加州州長紐森於周二(31日)簽署行政命令,規定人工智能企業須建立安全及私隱防護機制,州政府形容有關措施屬同類政策中首次推出。

根據命令內容,所有與州政府有業務往來的企業,必須證明其人工智能系統設有防護措施,包括防止非法內容傳播、減少演算法偏見,以及避免侵犯公民權利的情況。

行政命令同時要求各州政府部門擴大採用經審核的人工智能工具,以提升公共服務效率。

紐森州長在聲明中指出,加州一向是科技創新的重要地區,但技術若被不當使用,可能對社會構成風險,因此政府有責任在推動發展同時設立規範。他強調,政策重點在於確保企業保障民眾權利,而非利用技術造成傷害。

州長並指出,聯邦政府近期傾向以全國統一方式規管人工智能,相關方向亦受到大型科技企業游說影響。加州則選擇自行制定監管框架,強調以審慎方式處理人工智能發展。

本月較早時,白宮公布全國政策框架,主張對人工智能採取較寬鬆的監管方向,並交由國會進一步立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