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死刑法案通過,西岸巴勒斯坦人恐面臨絞刑處決

2026 年 3 月 30 日

以色列國會通過一項極具爭議的死刑法案,未來在約旦河西岸(West Bank)被軍事法庭判定謀殺以色列人的巴勒斯坦人,將面臨絞刑作為預設懲罰。此舉不僅引爆巴勒斯坦方面的怒火,更罕見地遭到英國、德國等西方盟友的聯合譴責。

    本文核心內容:

  • 法案內容:對在西岸謀殺以色列人的巴勒斯坦人預設處以絞刑。
  • 適用對象:由軍事法庭審判的非以色列公民(即西岸巴勒斯坦人)。
  • 國際反應: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聯合發表聲明譴責。
  • 主要推手:極右翼國家安全部長本-格維爾(Itamar Ben-Gvir)。

歐美盟友罕見齊聲譴責

法案通過後,英國、德國、法國及意大利發表聯合聲明,批評該法將「顯著擴大實施死刑的可能性」,並直指其為「事實上的歧視性法律」。四國警告,此舉「可能損害以色列對民主原則的承諾」,並重申死刑是「一種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懲罰形式,沒有任何威懾效果」,拒絕死刑是「將我們團結在一起的基本價值觀」。

法案的主要倡導者、以色列極右翼國家安全部長本-格維爾(Itamar Ben-Gvir)對此反應強硬,他在投票前甚至佩戴絞索形狀的襟章以示決心。事後他在社交平台 X 上發文稱:「我們創造了歷史。任何出去殺人的恐怖分子都應該知道——他將被送上絞刑架。」面對歐盟批評,他尖銳回嗆:「我們不害怕,我們不退讓。」

「本質上具歧視性」的雙重標準

該法案引發巨大爭議的核心在於其雙重標準。根據法案,任何被軍事法庭裁定「作為恐怖行為」謀殺以色列人的西岸巴勒斯坦人將適用死刑。然而,這類軍事法庭僅審判非以色列公民。與此同時,審理以色列公民(包括以色列的巴勒斯坦公民)的民事法院,則可以在終身監禁或死刑之間進行選擇。

以色列民主研究所(Israel Democracy Institute)高級研究員科恩(Amichai Cohen)指出,這種區別是赤裸裸的歧視,因為實際上這意味著猶太人「不會根據這項法律被起訴」。此外,他強調西岸並非以色列主權領土,根據國際法,以色列議會無權對其立法。以色列公民權利協會已向最高法院提出請願,挑戰該法律的合法性。

巴勒斯坦怒斥:制度化法外處決

巴勒斯坦外交部發表聲明,怒斥該法律「構成了根據種族主義標準進行制度化法外處決的決定」,並重申以色列對巴勒斯坦土地沒有主權,其法律不適用於巴勒斯坦人民。反對者普遍認為,該法案不僅嚴酷且具種族主義色彩,更不太可能有效阻止武裝分子的襲擊。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以色列法律條文中存在死刑,但自1962年處決納粹戰犯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後,該國再未執行過死刑。同時,該法案不具追溯力,將不適用於因2023年10月7日襲擊而被捕的任何武裝分子。

來源:Sky News

封面來源: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在耶路撒冷以色列議會大廈,以色列國家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格維爾(中)與議員們慶祝以色列議會通過一項法律,批准對被判謀殺以色列人的巴勒斯坦人判處死刑。 美聯社